馬克•吐溫
夏娃日記
星期六
我來到這個世界快一天了。我是昨天來的。我感到好像就是昨天。也只能是昨天,因為不是昨天,我肯定不在這兒,如果在,我是應該記得的。也許可能有過前天,只是我沒有注意罷了。
從現在開始,我將留意,並把它記錄下來。我一定把它準確記錄,不能有任何失誤。
最好一開始就記錄準確,以免變得混亂。我感到這些詳細的記錄會成為歷史學家重要的參考資料。
不錯,我愈來愈感到自己就像是一種實驗,沒有人能夠感覺到我的這種感受,這的確是一種實驗,而我僅僅是一件實驗品,如此而已。
如果這真是一場實驗,我是否是這場實驗的全部?不,我感到不是,我感到其他的事物也是這個實驗的部分。
我只不過在這場實驗中居中心位置而已,其他的一切都各居其位。我的中心位置是永遠確立的,還是需要小心保持呢?應該是後者。
憑直覺,我認為,永遠謹慎,至高無上(我認為,對於年輕人,這是一句非常有益的格言)。
今天顯得比昨天好。昨天的一切都在匆匆忙忙中完成,山巒凌亂,平原亂七八糟,很不雅觀。高貴美麗的藝術品是不可能在匆忙中造就的,這個壯麗無比的新世界就是一件最高貴、最美麗的藝術品。雖然它在很短的時間里被創造出來,但依然達到了令人不可思議的完美。
儘管有些地方的星星太多了,有些地方似乎又太少,不過這些微瑕細疵很快都將得到補救,這是毫無疑問的。昨天晚上,月亮發生了偏移,滑落到設計圖的外面了——損失很大,令我傷心。在所有的裝飾中,沒有哪一個能比月亮更為精緻美麗。它原本應該系得更牢些。真希望能把它找回來⋯…
然而,誰也不知道它掉到哪裡去了。再說,無論誰撿到它,都會把它藏起來。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就想這樣做。
我是一個誠實的人,而我現在開始意識到,我天性愛美,我的靈魂深處充滿了對美的渴求。所以,如果我把月亮藏起來,而它的主人並不知道,那我的誠實就不一定靠得住了。
假如我在白天找到它,我會把它交出去,因為我怕有人看見;如果夜 里我找到它,我一定聲稱對此一無所知,因為我太喜歡月亮了,它是 那麼美麗、神奇。我真想擁有五個或者六個這樣的月亮。如果真能這 樣的活,我願永遠不睡覺,我將毫不疲憊地躺在小草苔蘚茂密的岸邊仰望著它們。
星星也很美。我真想摘幾顆星星戴在頭上。可惜我無能為力。因為它們離我們很遙遠。你也許感到驚奇,它們看上去並不遠。
昨晚,星星一出現,我就拿著樹枝想敲落幾個,可樹枝竟然夠不著,這真令我困惑。於是我又用土塊兒扔,直累得我精疲力竭也沒有打下來一顆。也許我是左撇子,所以打不准。
我嘗試著打別的東西,看能否誤中星星,結果依然不行。有四五十次,我看見土塊兒直向金燦燦的繁星,眼看就要擊中,結果還是落空。如果我再堅持一會兒,或許可以擊中。
為此,我很傷心。我以為,在我這個年齡,哭泣是很自然的事。稍息片刻,我挎上一隻籃子,走向天邊,那兒離星星最近,我可以用手把它們摘下來。這比其他辦法都好,我可以從容地摘,而且不會把它們打破。 可天邊遙遠得超出了我的想象。我走得累極了。腿又酸又痛,簡直寸步難行了。我只好放棄了這個計劃。
我走不回去了,路途太遠,而且天轉涼了。幸好我看見了幾只老虎,我躺在它們中間,感到舒服極了,因為它們以草莓為食,周圍散髮出甜蜜的芬芳。過去,我對老虎一無所知,但一看見它們身上的斑紋我就認出它們來了。如果我能得到這麼一張虎皮,我一定可以做一件漂亮的大衣。
今天,我對距離有了明確的概念。我是多麼渴望擁有所有美而的東西,以至於我總是情不自禁地想抓住它們。儘管,那美麗有時離我很遠,有時看上去離我一英尺,實際上只有六英吋——中間還隔著荊棘!
由此我得到一次教訓,也發現了一個原理,全都是我感受到的——這是我發現的第一個原理:有了被划傷的經歷,就可以回避荊棘。我認為這句格言對年輕人非常有益。
昨天下午,我遠遠地跟在另一個實驗品的背後,想弄明白,它究竟是幹什麼的。但我沒能看明白,我想它應是一個男人。我從沒有見過男人,而它看上去是個男人,我能感覺到它是個男人。我感到,我對它比對任何爬行動物都感興趣。
它是不是爬行動物,我想應該是的。因為它有蓬亂的頭髮和藍色的眼睛,看上去就像是爬行動物。它沒有後臀,身體像胡蘿蔔一樣是圓錐形的; 它站立的時候,伸展的四肢,像一架鐵架塔。所以,我認為它是一個爬行動物,也可能……是一座建築物。
開始我有點怕它,它一回頭,我便跑開了,我以為它要抓我。後來,我發現它只是想避開我,因此,我不再害怕,並跟蹤它,與它保持二十碼的距離。一連數小時,弄得它非常緊張,很不高興。最後它狼狽不堪地爬上一棵樹。我等了很久,還沒有看見它下來,就只好獨自回家了。
今天與昨天一樣,我又把它追到樹上去了。
星期天
它依然在樹上。看上去像是在休息,也可能是在耍花招。星期天並不是休息天,星期六才是。據我觀察,它只對休息感興趣。要是讓我休息那麼久,我一定累得要死。總這樣坐在地上,抬頭望著樹,使我很疲勞。我真想弄明白它究竟是幹什麼的,我從沒有看見它做任何事。
昨天晚上,月亮被還回來了,真讓人高興!我感到那些人還算誠實。 不久,月亮又不見了,不過這一次我已不再擔心,因為有這些誠實的鄰B居,他們一定會還回來的。真想為它們做點事以示謝意。我想送已們一些星星,因為我們的星星綽綽有餘。我指的是我,而不是我們,因為我明白那個爬蟲對此事並不在乎。
它的品位低俗,而且毫無善意。昨天黃昏時,我趕到那兒時,它已從樹上爬下來,正沒法捕捉在池塘里嬉戲的小斑魚。我不得不用土塊兒打它,把它重新趕上樹,讓小斑魚獲得安寧。
難道它只會乾這些事嗎?它就沒有良心?對小生命毫無憐憫之心?它被設計和製造出來就是為了做這種無教養的事?看起來,它的確如此。 一個土塊兒擊中了它的耳根,它驚叫一聲,竟開口說話了。這真令我驚訝,因為我從沒有聽到誰能像我一樣說話。我聽不懂它說什麼,但聽上去很有意思。
發現它會說話,這更增添了我對它的興趣。因為我很喜歡說話,整天說個不停,甚至睡覺也是如此。我覺得很有趣,如果有人願意跟我說話,我的興趣會倍增,只要我喜歡,我可以一直說下去。
如果這個爬蟲是個男人的話,就不該稱之為它,這不合文法。我想應該稱它為他。的確應該如此。既然如此,那麼稱謂應該如下:主格為he;賓格為him;所有格為his。好吧,我將把它看成是男人,稱它為他,直到有證據證明它是別的什麼東西。這樣會好些,避免稱謂上的模糊。
下一個星期天
整整一個星期,我都一直跟在他的身後,想跟他認識。他是個害羞的傢伙,我不得不主動跟他說話,好在我並不在乎。他似乎喜歡和我在一起,因此我反復使用“我們”這個交際性的字眼,以增加我們的親密度。他看上去頗為得意。
星期三
現在我們相處得很好,彼此間也越來越熟悉。他也不再躲避我,這是個好兆頭,說明他願意和我在一起。對此我很高興,為增加他對我的重視,我盡力幫他。
近兩天,我為他給所有的事物進行了命名,這使他如釋重負,因為他對此毫無靈感。顯然,他很感激。
我從來不讓他感到我知道他這個弱點,避免他難堪。我沒有他這種缺點。 我無論看見任何事物,立刻就能知道它叫什麼。我無需多想,正確的名稱就會一閃而至,真是靈感。我知道,這之前我的腦際並沒有它們的名稱。我只需看一看它們的形體,就可以知道它們是什麼動物。
當渡渡鳥走過我們的身邊時,他以為這是一隻野貓——我從他的眼神里看出來他這麼想。我沒有表示疑義,巧妙地進行了糾正,以免傷了他的自尊心。我只是用一種自然而又驚喜的態度,根本無意傳達任何指責的語氣說:“噢,那不是波渡鳥嗎?”
我說明它是渡渡鳥,但卻不露出我是在解釋。儘管如此,我還是看出他有點生氣,因為我竟然知道,而他卻一無所知。不過,他還是很儷,服我的。這種事很令人愉快,睡覺前我總是回想起來。只要是我們努力完成的,無論事大事小,都會讓我們感到高興。
星期四
我第一次感到悲哀。昨天他避開我,看上去不太願意同我說話。我不太相信,感到這裡面肯定有什麼誤會,因為我喜歡跟他在一起,聽他說話,也沒有做令他不喜歡的事,為什麼他這樣無情地對待我?
現在,我孤零零地坐在我們初次相遇的地方。就在那個早晨,我們被創造出來,那時我還不知道他是誰,對他也毫無興趣。而如今,這裡已成了我的傷心之地,所有的一切都能勾起我對他的回憶,我的心中充滿了痛苦。
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因為這是一種新的感受,是我過去從未體驗過的,充滿了神秘、捉摸不定的色彩。
但是,當黑夜來臨,我便耐不住這種孤寂,不由自主地跑到他新造的隱身處,想問一問他,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怎樣才能彌補,使我們重歸於好。但是他卻把我推入雨中,這是我第一次感到悲哀。
星期天
現在,我不再感到難受了,我又重新快樂起來。但我畢竟經歷了痛苦,我將竭力控制自己,不再回想過去。
我想給他弄些蘋果,但我起總是打不中。儘管我失敗了,但我堅信這種好意會使他高興的。而他劫說那是禁果,採摘它會遭惡運。我才不在乎呢,只要能使他高興,即使遭遇不幸,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星期—
今天上午,我把我的名字告訴了他,希望他能感興趣。但是,他卻無動於衷。真奇怪,如果他把他的名字告訴給我,我會很珍惜的。我想他的名字一定悅耳動聽,會在我的耳邊久久回蕩。
他總是沈默寡言,可能是他意識到自己不夠聰明,想掩飾這個缺點罷 了。他這樣想,真令人遺憾,因為聰明與否,這並不重要,一個人的 價值在於心靈。我真希望他能明白,一顆充滿愛的心靈才能使人生豐富。 如果沒有愛心,即使是擁有智慧,人生也是乏味的。
雖然他少言寡語,但他知道的詞彙卻非常可觀。今天上午,他說出了一個令我驚訝的詞。顯然他意識到這是一個好字眼,因為他漫不經心地又說了兩遍。雖然他這種伎倆並不高明,但卻顯示了他的領導才能。 如果精心培養,這種子一定會開花結果的。
他是從哪兒學會這個字眼的呢?我從來沒有使用過這個詞。
確實,他對我的名字毫無興趣。我竭力掩飾自己的失望情緒,但卻無濟於事。我離開他,獨自走到苔蘚覆蓋的岸邊,把雙腳浸在水里。每當我渴望與人交往、渴望相互注視、渴望交談時,我便會獨自來到這裡。
儘管那映在湖水中潔白可愛的身體並不能使我滿足,但畢竟比獨處好。
我說話,它也說話;我悲傷,它也悲傷;它的同情給了我極大的安慰。 它說:“不要悲傷,孤單的好姑娘,我來做你的朋友吧。”它真的成了我的好朋友,而且是唯一的朋友,它是我的姐妹。
我忘不了她拋棄我!唉,雖說是第一次,我不會忘記——而目永遠不會。 我的心如沈舟!我說:“她是我的全部,可她卻拋棄了我!”我絕望地說:“破碎吧,我的心!我再也不能忍受這種生活!”我把臉埋在雙手之中,絕望極了。過了一會兒,我把手移開時,我又看見了水中的她,潔白、燦爛、美麗,我迫不及待地投人了她的懷抱。
那真是一種無比幸福的感覺!我過去體驗過幸福,但卻不能與之相提並論。此刻的這種幸福,真令人神醉心迷。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懷疑過她。有時,她突然不見了——或是一個時辰,也許是一整天,但我等著她,從不懷疑她會拋棄我。我說:“她很忙,也可能旅行去了,但她會回來的。”的確如此,從沒有令我失望。
如果夜太黑,她是不會回來的,因為她是個膽小的傢伙:如果天上有月亮,她還會回來的。我不怕黑,因為我年紀比她大。我不知到水邊看望過她多少次,她是我的安慰、我的避風港——它對我是如此的重要。
星期二
整個上午我都在為改善這片領土而工作。我故意避開他,希望他因此而感到寂寞,從而來找我。但是,他沒有來。
中午我停下工作,沈迷在花叢中與蜜蜂蝴蝶嬉戲,這些猶如獲得上帝青睞的美麗的鮮花,把這種青睞展示其間!我一邊採擷鮮花,把它們做成花冠和花環佩飾在我的身上,一邊吃午飯——當然是蘋果。然後我坐在樹陰下,期待著他的到來。但是,他還是沒有來。
不過這沒關係,即使他來了也不會高興,因為他對花毫無興趣。他視花為廢物,根本分不清花的種類,還自以為此種感覺高貴。
他對我也是毫無興趣,對花更是熟視無睹,對黃昏斑斕多彩的天空同樣是無動於衷——除了熱衷於搭建小木屋以躲避那清爽美妙的雨水,只知道拍拍西瓜,嘗嘗葡萄,摸摸樹上的水果和清點他的財產。難道他對其他的事物一點也沒有興趣?
我把一根乾樹枝放在地上,用另一根在它的上面鑽孔,以實施我的計劃。 不一會兒,我嚇了一跳。一股稀薄透明的藍色霧靄從那個小孔里冒出來。 我扔下樹枝,撒腿就跑!我以為它是一個精靈,我嚇壞了!
但我回頭,它並沒有追我,於是我靠在一塊岩石上休息,直到我手腳不再發抖,不再氣喘。然後我悄悄地往回走,小心翼翼的,一有不測,我就可以立刻轉身逃走。我走到近處,撥開玫瑰花叢的枝葉向里窺探——當時我真希望他在我的身邊,因為那時我看上去既美麗又機敏—但我發現那個精靈已經走了。
於是我又回到原地,發現那被我鑽出的小孔里有一撮細軟的粉紅色的坐灰。我把手指伸進小孔,想摸摸那灰塵是什麼,當手指一接觸到那塵灰,我即被一陣鑽心的疼痛驚回。那劇痛真令人難以忍受。我把手伸進嘴裡,疼得直跳腳。不一會兒,疼痛消失了,我又興趣盎然地尋思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十分好奇地思索這東西究竟是什麼?突然,一個閃亮的名字出現在我的腦際,儘管這個名字從來沒有聽說過,但它肯定就是這個名字。 那就是火!我非常確定,它就是火,這毫無疑問。正如人們確信這個世界白萬物構成一樣。我毫不猶豫地把它命名為:火。
我又為這個世界創造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東西,我為這多彩的世界又增添了一份無價的財富。我意識到了這一點,並為之自豪。我想去找他,告訴他這件事,希望他能尊重我—經過深思熟慮,我放棄了這個想法。 不——他對此不會感興趣。他會問這有什麼用處,我該怎麼回答呢? 它確實毫無用處,只是美妙而已。
於是我嘆了一口氣,並沒有去找他。這東西的確毫無用處,它既不能用來造屋,又不能改良物種、使果實更為香甜,的確無用,是愚蠢之物,一種虛幻。他一定會嗤之以鼻,說出一些難堪的話貶損它。
但是我決不會這樣對待它,我會說:“哦,你這火,我愛你!你這粉紅可愛的小東西,你是那麼美麗——你的美,足以讓我愛你!”於是我產生一種欲念,想擁抱火,但我還是放棄了,因為我又發現了一個真理,儘管它跟我發現的第一個真理極其相似,相似得甚至令人懷疑是一種抄襲:“被火灼傷過必定會躲避火。”
我又開始工作,並造出很多火灰。我把這些火灰集中放在乾草里,準備帶回家,跟它們玩兒。突然一陣風吹來,它們四散飛揚,並毫不留情地撲向我,我只得扔掉它們,掉頭就跑。待我回頭看時,這個藍色的精靈已騰空而起,並像雲霧一般四處瀰漫,翻滾擴散。我立刻想出了它的名字—一煙!我發誓,我過去從沒有聽說過這個詞。
就在此時,那煙里閃爍出金燦燦刺目的光亮。我不假思索地叫出它的名字—火焰!我又說對了,雖然這是世界上第一次出現火焰。
火焰爬上了樹,在愈來愈濃、無邊翻滾的濃煙中閃現出無比的壯美! 我興奮地、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這情景是何等新奇、美妙,真是不可思議!
他跑來了,呆望在那兒,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終於,他開口問這是怎麼回事。唉,他竟然這麼直截了當地問。當然,我不得不回答。我說那是火。如果只有問我他才能明白,而這個又引起他不快的話,那這不是我的錯,我可不想惹他煩惱。停了一會兒,他又問:“它是怎麼來的?”又是直截了當的提問。我只得回答:“我創造的。”
此時,火已漸漸遠去。他走到被火燒過的地方,盯著那兒問:“這是什麼?”“火燒成的木炭。”
他本想拿起來看看,隨即又改變了主意,然後轉身走了。沒有什麼東西能引起他的興趣。
而我卻興致盎然!這遍地皆灰,柔柔的灰,細膩、精巧、美麗—我立刻又明白了它們是什麼,那是灰燼,我知道它們是灰燼!我還在灰燼中看見了蘋果,我立刻把它們刨出來,高興極了。因為我正年輕,食慾旺盛。但我卻很失望,蘋果都被燒裂了,顯然是火造成的。但已們卻沒有變質,反而比燒之前更好吃、更有味道。火真美,總有一天會用上它,我想。
星期五
我又見到他了,只一會兒。那是在上個星期一的晚上,可惜只是一會兒。 我希望他會贊賞我,因為我為了能使這塊土地更完美些,不辭辛苦地勞動著。而他卻並沒有高興,一轉身走了。他之所以不高興,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我又一次勸他別再在瀑布上漂流。因為火令我產生了一種新的激情—它是如此不同尋常,與愛情和悲哀全然不同的就是一恐懼。它真可怕!我真希望對它一無所知,因為它破壞了我的寧靜,使我的生活變得如此乏味,讓我失去了歡樂,陷入提心弔膽、膽戰心驚、驚恐不安之中。但是我卻沒能勸住他,因為他從沒有體驗過恐懼,所以不能理解我為什麼勸阻他。
亞當日記摘錄
在我看來,她還很年輕,只是個女孩子,很多方面需要諒解她。她興趣廣泛,生機勃勃,活潑可愛;在她看來,這個世界充滿著無限的吸引力,意味著神秘和歡樂。每當她發現一種新的花,她就會湧現出一種難以言表的快樂;她愛撫它,照料它,聞它的芬芳,與它說話,用各種親暱的名字稱呼它。
她簡直是個色彩迷:岩石的褐、沙塵的黃、苔蘚的灰、枝葉的綠、天空的藍,以及黎明浮現的早霞般的珍珠色,籠罩著山巒、峰巔霧氣的紫色,落日時分黃昏在島嶼海上浮現的燦爛金光,穿行在流雲間的月光,閃爍在曠野之上的星星⋯⋯在我看來,這一切絲毫沒有實用價值,而她卻喜歡之極,甚至為之喪失理性。
如果她能安靜一會兒,那簡直是一個奇跡。
如果這樣,我想我會樂意見到她,因為我逐漸感到她真是一位可愛的美人—溫柔、婀娜、端莊、豐潤、窈窕、敏捷、優雅。她佇立在一塊圓石上,像一尊沐浴在陽光中的白玉石像,她把鮮艷的頭顱微微後仰,用手遮住強光,凝視著天上飛翔的小鳥。此刻,我真的感受到了她的美麗。
星期一晌午——
在這個世界上,她沒有不感興趣的事物。我對有些動物毫無興趣,她卻正好相反。她把它們全視為寶貝,一律珍愛,毫無區別。
當那巨大的雷龍闖入我們的住地時,她感到是一種收穫,而我認為是一場災難。這事正好說明我們對事物的看法是多麼不同。
她想把它留下來馴養,我卻寧願把此地送給它,自己搬走。她相信只要善待它就能把它馴服,使它成為愛犬般的寵物。而我認為把一個二十一英尺高、八十四英尺長的傢伙當寵物,很不合適,即使它無惡意,不傷害我們,但它一旦把碩大的屁股坐在我們的屋頂上,也一定會把我們壓垮,誰都能從它的眼神里看出它是個難馴服的傢伙。
但是,她堅持留下這只巨獸的念頭根本無法打消。她認為有了它就可以開辦一個制酪場,讓我幫助她擠這傢伙的奶。我才不同意呢,這太冒險了。何況還不知道它是公是母,而且我們也沒有梯子爬上去。
之後,她又想騎上它去看風景。這個怪物長著一條三四十英尺長的尾巴,就像一棵倒下的大樹。她以為可以沿著這條尾巴爬上它的脊背。但她錯了,當她爬上頂處,因為太滑,她摔了下來。如果我不在場護著她,她肯定會摔傷。
她應該死心了吧?不,除非確實讓她感到的確如此。任何未經她體驗過的結論,她都不會接受。這種精神確實不錯,我承認,並且很吸引我,我也感受到了這種精神給我增添的影響。我想,如果我們在一起的時間長了,我也肯定會感染上。
好了,她認為如果我們把它馴服了,對它好點,它可以站在河水中間做我們的渡橋。
稍後,它看上去似乎馴服了—至少她這樣認為。但經過實驗,她又失敗了。每次她把這個傢伙牽引到河中間,然後返回岸上準備從它的脊背上爬過去,但這個大傢伙卻像她的跟屁蟲,緊跟著她。它和其他的東西一樣。動物都是如此。
星期五 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以及今天
,
我都沒有看見他。孤寂使時間變得特別漫長,但這總比不受歡迎強。
我必須有伴侶——我想,我就是內此而被創造出來的—-所以我和動物為友。它們可愛極了,天性溫和,舉止得體,它們絕不會愁眉苦臉,也不會讓你感到你的存在對它們是一種妨礙。它們總是對你微笑,向你搖尾,隨時陪你嬉戲、遊玩,樂意做你盼咐的任何事情。我認為它們是完美的紳士。這些天,我同它們在一起,快樂極了。
寂寞?不,我已不再感到寂寞。因為我的身邊總有一大群動物—一有時它們遍布四五英畝地——數都數不清。每當我站在它們中間的岩石上環顧那一片招展中無際的毛髮,那色彩絢麗斑斕,閃爍著鮮艷的光芒,那毛髮又恰似陣陣漣漪,以至產生置身於湖泊之中的幻覺。還有那如風濤般飛翔的鳥,它的翅翼捲起陣陣狂風。陽光照射到它那閃動不已的羽毛,發出艷麗如火的色彩,令人眼花繚亂。
我們一起經過多次遠游,去了很多地方,可以說,我們已經把整個世界看了個遍。所以,我應是世界上第一個旅行家,而且是獨一無二的。 在旅行中,我們所見的景象是何等壯麗,任何風景都無法與之相比。
累了的時候,我就騎在老虎或豹子的身上,因為它們身體柔軟圓潤,正好適合我坐,況且它們又是這麼漂亮的動物。如果路遠或只為看風景,我就騎大象。它用鼻子把我卷到它的背上,到達目的地後它會蹲下,讓我自己滑下來。
動物之間友好相處,從不發生爭執。它們都會說話,而且都跟我說,不過我一句也聽不懂,可能它們說的是一種外語。但我說什麼它們都懂,尤其是狗和大象。這使我感到很慚愧,這說明它們比我聰明,比我強。 為此我感到很煩惱,因為我總認為自己才是天下第———至少我是這麼努力的。
我已經明白了很多事情,已經有了一些見識,最初並不是這樣。我常因此而煩惱。我曾非常認真地觀察,卻弄不明白水是怎麼往上流的,現在我不再驚奇了。我經過反復實驗,終於明白了,水是不會往上流的,除非在黑暗中。我之所以明白,是因為山上的池塘從沒有乾枯過,如果水不回流,它肯定會乾的。這又驗證了一個真理,證明事物的最好方法是精確的實驗。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目的;反之,僅憑猜測、假設和臆想,是永遠也無法獲得真知的。
當然會有些事你一時不會明白的,但僅憑猜測和假設來解決,你永遠也不會明白。你必須要有耐心,不斷地實驗,直到你真正明白為止。
這樣你會感到很快樂,這個世界也會變得趣味無窮。
假如這個世上沒有什麼事物需要我們去探究結果,一切都將毫無意味。 對於不明瞭的事物,只要努力去探尋,即使毫無結果,這個過程也是非常有趣的。至於它與有結果比較,哪一種更為有趣,我就不得而知了。 就像我在弄明白水究竟是什麼之前,興奮席捲著我,一旦明瞭,興奮也隨之而消亡,我被失落感籠罩著。
經過實驗,我知道木頭會浮在水面,枯葉、羽毛以及很多東西都會如此。 所以,憑著這些事例,你就會知道石頭也會浮在水面,但這僅僅是推測,還沒有任何實驗加以證明——至少到目前為止。但我將找到一種證明的方式———旦找到它,那種興奮隨之也就消失了。
這種事令我很淚喪,因為當我明白了所有的事物,就不會有任何興奮感了,而我是多麼喜歡興奮!昨夜我徹夜難眠,一直思考這件事。
開始我不知道我被創造出來究竟是為了什麼,現在我終於明白,我之所以被創造出來就是為了探尋這個神奇世界的秘密,就是為了享受幸福、快樂的生活,就是為了感謝創造這一切的造物主。我感到這個世界仍有無數個待解之謎需加探求——我希望如此。如果仔細研究,不可匆忙,弄清這些事需要很多時間,我希望這樣。
當你向空中拋羽毛,它會隨風而去。當你向上拋一塊兒泥土,它卻不會飄,每次它都會落到地面。我實驗了很多次,每次都是如此。我不明白土塊兒為什麼往下落。當然,它並沒有掉下去,但它為什麼看上去像是落下來了呢?
我想這一定是幻影。我是說其中必有幻影,究竟是哪一個我不知道。 也許是羽毛,也許是泥土,我無法斷定,我只是說,其中一個必定是幻影。到底是哪一個,這由你自己決定。
經過觀察,我發現星星並不是永恆不變的。我已經看到過一些很亮的星星,忽然暗淡下來,消失在茫茫的夜空。既然有一顆星會消失,其他的也有可能消失。如果其他的星星消失,那它們就有可能同時消失。
這樣憂傷就將來臨——我知道。我想每天晚上都注視它們,不睡覺,用盡可能多的時間同它們在一起,我要把燦爛的星星刻印在記憶中。 當它們逐漸消失之後,我能憑記憶的力量讓它們重放光彩,而且由於淚水充溢了我的雙眼,它們的數目將增加一倍。
墮落之後

每當我口首往事,伊每園就像一個夢。一個美麗的夢,美妙得超凡絕倫,令人銷魂。如今這個夢已一去不復返,我再也見不到它了。
伊甸園消失了,但我卻得到了他,我很滿足。他真心實意地愛我,我也愛他,用我全部的身心和柔情。我想,這愛對我這樣的年輕女子是最好的結果。
如果我問自己為什麼愛他,回答是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愛是不能靠推理或統計來解釋清楚的,這種愛與其他動物之間的愛是迥然不同的。我認為就是這樣。我愛鳥,因為它們會唱歌。而我愛亞當卻不是因為他的歌聲——不,不是,的確不是。
其實,他越唱,我越是感到不自在。但是我仍然請他唱,只要他喜歡,我就喜歡。我相信,我可以做到,因為他開始唱歌時,我簡直受不了,但現在我已經習慣了。他的歌聲能使牛奶變酸,但這又有什麼關係,我已經習慣喝這種酸奶了。
並不是因為他聰明我才愛他——不,不是這樣。他聰明與杏,並不取決於他,因為這並不是由他創造的,連他本身也是由上帝創造的,這夠明白的了。我知道,這本身就包含著智慧。他會自然開啓發展,我知道他不會突然開竅,無須操之過急。他現在就很好。
我愛他並不是因為他和藹、體貼、周到——不,絕對不是。這些他都欠缺。 但是他正在不斷地改進,已經表現夠好了。
我愛他並不是因為他刻苦耐勞—一不,不是這樣。我認為他身上具備這些優點,但令我困惑的是,他為什麼要對我掩飾這些優點。這是我唯一的煩惱。在其他方面,他都表現出坦誠。我相信,除過刻苦耐勞,他沒有對我隱瞞過什麼。然而,他畢竟有這樣的一個秘密在隱臟著我,使我很煩,有時竟導致我失眠,我將把這種煩惱驅除掉,不能讓它攪擾我已有的快樂。
我愛他並不是因為他有教養——不,絕對不是。就算他的教養是自學而來,而且知曉很多事理,但這也算不上什麼。
我愛他並不是因為他俠義肝膽—不,的確不是。他使我身心疲憊,但我並不檉他。我想這是他的性別特徵,而這並不是他造成的。當然,我不會令他疲憊,我會先他死去,這也是性別的特徵。這也不能歸咎於我,因為這也不是我造成的。
那麼,我為什麼愛他呢?我想,這僅僅因為他是男人。
他對我很好,因此我愛他,如果他對我不好,我也會愛他。即使他打我罵我,我也一樣會愛他。我知道我只能如此。我想,這完全是性別決定的。
他雄壯而英俊,我因此愛他。我敬慕他的雄壯,因他的英俊而榮耀。 如果他既不健壯也不英俊,我依然愛他,即使他殘疾,我也會愛他。 而且我會為他受苦,為他辛勞,為他祈禱,終日守護在他的床前,直至我死去。
是的,我認為我愛他僅僅是因為他是屬乾我的男人。此外別無其他原因。
正如我任前面所言:愛並不能靠推理或統計來解釋清楚。它是白然產生的—-沒有人知道它從何而來一無法解釋,也沒有必要解釋。
以上使是我思索的結果。但我還只是一個女孩子,又是第一個研究愛情的人。也許你會發現,由於我的無知和幼稚,這些看法並不正確。
四十年後
我祈禱,我渴望,我倆能同時告別這個世界—這個渴望永遠不會在這個世界上消失,直到世界的末日。它會存在於每一個體驗過愛情的妻子的心中,而且會記住我的名字。
如果我們之中必須有一個先走,我希望是我。因為他堅強,而我柔弱。 我對於他,並不像他對於我那樣必不可少人生如果沒有他,那就算不得人生。我怎麼可能忍受這樣的人生呢?這種願望也是永恆不變的。當我的後代繁衍生息時,這個願望將永無休止地重復。我將是世界上第一位妻子,而世上的最後一位妻子將把我所有的一切重復。
夏娃墓畔
亞當:她在哪兒,哪兒就是伊甸園⋯⋯
1893,1905年著 2005年8月6日譯
夏娃日記 Eve's Diary 馬克•吐溫/著 文愛藝/譯 湖北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