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wine)
聖經神學辭典 53 - 于士錚

葡萄酒爲聖地產品之一,與小麥及油構成日常的食物(申八8;十一14;編上十二41);葡萄酒具有「悅樂人心」的特性(詠一〇四15;民九13)。葡萄酒是默西亞筵席 的要素之一,尤其是感恩所不可或缺的,在此聖筵中,信友自泉源中——即基督的愛情中汲取喜樂。

一、日常生活中的葡萄酒
1. 在普通生活中——
雅威典的傳統把種植葡萄的發明歸於諾厄,又指出他受酒力的突襲(創九20f),這說明酒有益與危險的特性。葡萄酒為富庶的標記(創四九11f;箴三10),只要飲用有節,不失爲悅樂人生的寶物(德卅二6; 四十20)。節制使人平衡衡穩健,這是智慧書所不斷稱揚的。 本息拉的格言說:「酒是人的生命,只要你飲用有節」(德卅一27;思高本32),便是有關酒最好的說明(參見加下十五39)。在牧函中充斥勸人節制的言辭(弟前三3,8;鐸二3),保祿也會有意識的勸弟茂德飲些酒(弟前五23)。耶穌本人也冒着爲人誤解的危險而飲酒(瑪十一19p)。人如飲酒漫無節制,便註定了要遭受各種危險。先知們猛烈抨擊嗜酒無度的領袖,因爲他們忘記了天主,忘記了他們對人民的職責,這人民被剝削和被吸引作惡(亞二8;歐七5;依五11f;廿八1;五六12)。智者們更使人注意飲酒過度對個人的後果: 酗酒者註定要貧窮(箴廿一17)凶暴(德卅一30f),沉緬酒色(十九2)出言不公(箴 廿三30—35)。 聖保祿特別指出酗酒引人淫亂並損害基督徒心中聖神的生命(弗五18)。

2:在宗教生活中——
因爲酒猶如一切土地的出產來自天主,自然在祭祀中占有一個位置。古時在史羅的聖殿裏人去獻酒(撒上一24),作爲祭祀時的奠酒之用(歐九4;出廿九40;戶十五5,10)。酒也是司祭們應得的初果的一部分(申十八4; 戶十八12;編下卅一5)。最後酒在新約的祭和中占有地位,而使古教的祭親從此結束。另一方面,由於宗教的動機,要求某些人禁酒。司祭們在執行任務時需禁酒,因爲職務要求他們完全自制,特別爲能訓人民和公正裁判(則四四21 ff;肋十9f)。禁酒也可使人回憶以色列在曠野 時無酒可飲,並在嚴肅生活中走近天主(申廿九5)。以色列在客納罕定居多年後,勒加布一族仍保留這種忠誠,還一遊牧民族永不種植葡 (耶卅五6—11)。同樣,以禁酒作爲苦修以表示獻身於天主,即所稱之納齊爾願(亞二12)。 三松生前天主即願他如此獻身(民十三4f);撒慕爾(撒上一11)和若翰(路一15;參見七33)亦復如此。納齊爾願載於司祭規律中,可能有暫愿的效力(戶六2—20),猶太基督徒團體中仍然有人遵行(參宗廿一23 f)。最後,信友多次被促使禁酒,以避免與外教主義妥協的危險;充軍後的猶太教可爲明證(達一8,參見友十5)。有些信友自願禁絕某些食物,乃是爲了苦修(弟前五23);聖保碌只勸告人應以明智和愛德調節這種苦修(羅十四21;參見格前十31)。

一、葡萄酒的象徵
1.由俗世的觀點看來,酒象徵生活中一切如意的事:如友誼(德九10)男女之愛(歌一4;四10),並通常象徵一般的喜樂,即人在現世所能有的兩可的快樂(訓十19;匝十7;友十二13;約一18)。酒有時使人想到敬禮邪神中不道德的醉酒(耶五一7,默十八3),有時却令人聯想到智慧的信徒們所有的幸福(箴九2)。

2.由宗教眼光看來,酒的象徵具有末世論的意義。

a 在舊豹中,以色列得罪了天主,天主便使他們缺少酒(亞五11;米六15;索一13;申廿八39)。唯一可飲的是天主忿怒之酒,令人眩量的爵(依五一17;參見默十四8;十六19)。反之,爲了表示天主許諾與忠信者的幸福,時常以豐盛的酒來表達,如在先知們的安慰神諭中可見(亞九14; 歐二24;耶卅一12;依廿五8;岳二19;匝九17)。

b 在新約中「新酒」是默西亞時代的象徵。那穌宣稱在祂內所締結的新約是新酒而撑破了舊皮囊(谷二22p)。同樣的觀念出現在加納奇跡中:婚筵的酒,「一直等到現在」的好酒,是基督愛情的恩惠,是默西亞來臨而實現的喜樂的標記(若二10;參見四23;五25)。最後「新酒」一詞又出現於瑪廿六29,爲提示耶穌在祂父的國度裏爲信衆所保留的末世盛筵;這時便是默西亞時代的完成。酒並非只有象徵意義:建立聖體的記述中便提到了葡萄酒。基督徒在 進入天國暢飲新酒之前,有生之日要飲此酒:即主耶穌所傾流的寶血(參見格前十16)。 因此,葡萄酒的飲用對基督徒來,不僅是感恩的動機(哥三17;參見二20ff),還是追憶救恩和永樂的泉源—-基督的祭獻——的機會(格前十一2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