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學辭典296 祭祀(sacrifice)
顧保鹄
二、祭祀的面面觀

1.聖經所載各種不同的典型——
聖經一開始就作證有許多不同典型的祭祀存在。美索不達米所不認識的、很晚才傳入埃及的全燔祭 -在古老的傳統裏和民長時代已經存在。為表示整個地並無可挽回地奉獻 -人們將犧牲(牛、羔羊、小山羊、鳥)全部焚燬。

另一種在閃族間很流行的祭祀,其要點在於分食一頓聖餐:信徒們在上主面前食飲;雖然,一切宗教的宴飲不能假定都是祭祀;可是實際上在舊約裏,這些共享的盛宴卻也包括著祭祀:部分的犧牲(無論大小家畜)應歸於生命之主、天主(流出的血,焚燬的油脂=「天主的食物」),肉則由賓客分饗。

此外,人們也早就舉行一種贖罪的禮節。遵照一種保存 著的古老而精神化的說法,天主歆饗這些息怒的馨香之祭。

2:肋未記的集大成:
肋未紀以術語並有系統地敍述奉獻於天主的流血的或不流血的禮物(肋一1七;廿二17-30) :全燔祭,素祭,和平祭(感恩祭,還願祭,自願祭),贖罪祭,贖愆祭。但祭祀禮規並未扼死了精神:每一細節代表著一種神聖的意義。感恩和贖罪的意願(肋一4,見列下十二16;約一5)發明了全燔祭。

屢次在嚴厲的名詞之後,人們可以發現天主聖德的精義,惡的困惑,以及淨化自己的熱望。在這個禮節裏,祭祀的含義幾乎集中在贖罪的一點上。血在這裏佔著很重的地位,但它的效力,還是來自天主的意志(肋十七17;見依四三25),和人的懺悔之心。補贖法定的不潔行為,無心的過犯,實際上能教導信衆潔淨自己的心,一如論潔與不潔的法律能使人謹避惡行。共享宴則象徵並在快樂及諧和的氣氛中實行與同席間以及天主間的融融和氣,因爲衆人分享著同一的犧性。





肋未紀: 廿三 13
同獻的素祭,應是十分之二『厄法』油調的細麵,作為中悅上主馨香的火祭;再加四分之一『辛』酒,作為奠祭

18餅以外,還應奉獻七隻一歲無瑕的公羔羊,一頭公牛犢和兩隻公綿羊,作獻與上主的全燔祭;還有同奉獻的素祭和奠祭,作為中悅上主馨香的火祭;

37以上是上主的節日,你們應召集聖會,照每日的規定應給上主獻火祭、全燔祭、素祭、祭獻和奠祭;

戶籍紀: 十五 5
為全燔祭或為任何祭獻,還應奠上酒:為每隻公羔羊,奠四分之一『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