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
復仇之道——中西復仇文學的差異及其價值分析
時代文學(下半月)2007年03期,121-122
復仇作為人類社會共同的一種文化現象,在中西方都有久遠的歷史。古希臘的《荷馬史詩》、《阿伽門農》以及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大仲馬的《基督山伯爵》等等,其基本主題之一就是復仇。《史記》記載了臥薪嘗膽、荊軻刺奏、趙氏孤兒等多個著名的復仇故事。《說岳全傳》中的陸文龍一節、魯迅筆下的《鑄劍》演繹的也是復仇。復仇在文學作品中得到如此廣泛的表現,其中必定有“深厚的人性基礎和複雜的社會根源”!!。
若非有共通的人性基礎,復仇就不可能在諸多形態不同的社會中出現;而若非有複雜的社會原因,復仇也不可能呈現出豐富的文化差別。
中西復仇文學在基本目的、情節上,表現出很大的相似性和可比性。因此可以在更廣泛、深入的文學文化層面上探討其中的異同點和所代表的意義。本文擬就從基本理念、人物塑造與情節設計三個方面,審視中西復仇文學的相異之外,並概括說明這種異質特徵的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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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與文學具有鮮明的現世功利目的,復仇文學的核心是對社會秩序最終穩定的關懷,因此竭力宣揚正義必勝的信念以及仁人志士勇赴危難的凜然正氣。復仇文學從宏觀的視角入手,寫人物時偏向於性格的類型化與單一化,常把忠奸蕃惡對立起來進行道德評判,有意識地省略了內在心靈衝突的描敘,具有鮮明的褒貶態度。在情節設計方面,復仇故事 “揭示真相”的過程表現出中國重視倫理傳承的文化特點,上一代的理想與使命可以交由年輕一代來實現。這樣就將衝突集中於外在的正邪鬥爭主線上,不僅便於從歷時的角度組織情節,而且完成了文化傳承的目標,突出了復仇事件的道德化結局,可以說,中國復仇故事作為某種精神文化載體,在人物與情節建構上都充分體現了中國人對善良與正義的渴望,是對一度失落的社會正義的重建。
相反,西方哲學與文化推崇個人的經驗、感悟與智力,傾向於將主觀與客觀、現實與理想對立起來,反思深省人與命運之間的永恆衝突。所以西方復仇文學沒有採用宏觀的人物二分法,而是偏重於現實與理想之間人物主體的矛盾,從微觀上透視人物性格上的弱點所導致的悲劇命運,以細膩的手法引起觀眾對人物命運的恐懼與憐憫之情,達到情感上的淨化作用。情節上,西方復仇文學著眼於對復仇具體過程的描繪,重視對犯罪責任的認定,重視逐步推行並時常反思復仇計劃,在此過程中呈現復仇者人格的發展與完善,最終達到對人生存狀態的終極意義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