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和平
趙一舟:
聖經神學辭典113: 頁275-280

人從心靈的深處渴求平安。但是對於他所熱烈渴望的這恩惠之性質,他却往往一無所知;同時他用以獲得該恩惠的途徑也不常是天主所指定的途徑。爲此,人應該從救思史學習追求眞正平安的意義何在,也應該聆聽天主藉耶穌基督關於這平安的恩惠所作的宣佈。

一、平安,完美的幸福

爲能完全體會這字面下所隱藏的整個意義,必須能覺察在閃族表達方式中具有的塵世意味,即使在其最精神化的概念中也是如此。這是在聖經中,直到新約最後一本書中,我們都可以發現的。

1.平安與康寧:
「平安」一詞的希伯來文為salom,這名詞的字源 ,按其用法,可指保存完 無損的事實(約九4),如完成一座房屋(列上九25),或指恢復某物原來的狀態,完整的行爲,如賠償債主(出廿一3f),實踐一個誓願(詠五十14)。聖經上所說的平安不只是一種使人生活安定的「契約」,也不只是與「戰爭時期」相對的「和平時期」(訓三8;默六4);而更是指日常生活的康寧,指人與大自然,與自己,與天主之間生活的協調;具體說,這種平安是福(降福)、休息、光榮、財富、救恩、生命。

2:平安與幸福:
「身體健康」與「享有平安」是兩個意義相似的說法(詠卅八4);爲詢問某人健康如何,常說: 「他是否平安?」(撒下十八32;創四三27);亞巴郎壽高 年邁,享盡天年(創廿五8),然後平安地逝去(創十五15;參閱路二29)。廣義地說,平安又指安全。基德紅面對上天的顯現不應該再畏懼死亡(民六23;參閱達十19);因爲有若蘇厄(蘇廿一4,廿三1),達味(撒下七1),撒羅滿(列上五4;編上廿二9;德四七13)等征服者,以色列便不需要再懼怕仇敵。最後,平安又指兄弟一起生活的和睦:我的伴侶,我的朋友是「我平安中的人」(即與我要好的友人、詠四一10;耶廿10);又指彼此之間的信任,這信任 往往被認爲是盟約(戶廿五12;徳四五24)或善隣之間契約的基礎(蘇九15 ;民四17;列上五23;路十四32;宗十二 20)。

3.平安與問候:
一切物質的、精神的美善都包括在問候,祝福平安的詞句中,在舊約與新約中,無論是談話(創廿六29;撒下十八29)或是寫信(如達三93;費3),都以平安互相祝福,正如我們今日說「您好」或「再見」一樣。 為此,假若人以爲互祝安好,或詢問訪客是否平安(列下九13)是合適的問候體,這是因爲平安是一種應當取得或保衛的生活狀況;平安是對某敵人的勝利。 基德紅或阿哈布希望從戰場平安歸來,是說希望凱旋(民八9;列上廿二27—28 );阿樣,人祝福探險的成功(民十八5-6),對於亞納不孕症的克服(撒上一17),創傷的痊癒(耶六14;依五七18-19);最後,人有時奉獻「平安祭」(salutaris hostia),這祭祀表示天人之間的交融或相通(肋三1)。

4.平安與正義:
平安又指屬於善的一切,正與惡相反(箴十二20;詠廿八3;參閱詠卅四I5)。「惡人絕無平 安」(依四八22),相反地,「請注視義人,愛好和平的人,子孫必定連綿」(詠卅七37);「謙遜的人將繼承樂土,必將樂享平安幸福」(詠卅七11;參閱箴 三2)。平安是賜與義德的一切恩惠的總合:土地肥沃、衣食豐富、居所安全、睡臥無憂、敵人臣服、子孫衆多,簡言之,這一切的享有都是因爲天主與我們同在(肋廿六1—13)。所以,平安不只是指無戰爭,而是指圓滿無缺的幸福。

二,平安,天主的恩賜

假如平安爲義德的果實和標記,那麽惡人如何能坐享平安(詠七十三8)?這個令人苦惱的問題,要在整個的救恩史中獲得解答:平安在最初時雖被認爲是一種世上的幸福,但是由於來自天上,便漸漸彼爲一種精神方面的恩惠。

1.平安的天主:
自聖經史初期,我們看到基德紅給「威沙隆」建立了一座祭壇(民六24)。在高天统治者天主(約廿五2)確實能締造和平(依四五7)。所以,人應從天主期待這恩惠。「雅威是偉大的,願意祂的僕人享受平安」(詠卅五27):祂降福以色列(戶六26),祂的子民(詠廿九11),達味之家(列上二33)以及司祭(拉二;)。 從那時起,凡信賴祂的人,都能平安地入睡(詠四9;參閱依廿六8)。「請爲耶路撒冷祈禱和平,願愛慕你的人獲享安寧」(詠一二二6;參閱詠一二五5;一一八6)。

2.主,請賜予平安!
天主的這個恩賜,人可以藉誠意的祈禱求得,但是也應藉「正義的行動」獲得,因爲按照天主的計劃,人應該爲樹立世間的和平而合作;這合作,因着罪惡常在而模稄兩可。民長時期的歷史是天主如何給以民重建和平的歷史:以民因犯罪喪失了和平,天主在他們中間興起解救者負責重建。當達味從仇人手中解救了本國時,他以爲就完成了他的使命(撤下七1)。理想的國王是撒羅滿,被稱爲和平的國王(編上廿二9);在他爲王時,南北兩個民族如兄弟一般地合而爲一(列上五)。

3. 為和平而戰:
a 先知的争鬥:
以上所述和平的理想很快便被破壞了,國王不再視平安爲天主正義的果實,試圖藉政治聯盟——屢次爲邪惡的聯盟——以追求和平。這種虛幻的行爲似乎爲某些人偽造的先知言論所認可,這些人所最關心的是「他們的牙齒有阻嚼的東西」(米三5),而並不注意聽從天主:他們通身是罪,却敢宣告持久的平安(耶十四13)。約在八五〇年時,依拉的兒子米加雅挺身而出,與假先知爭論有關平安的字義及何爲眞正的平安(列上廿二13 —28)。當耶路撒冷被困時,這爭論甚爲激烈(見耶廿三9—40)。平安的賜與假定罪惡先被清除,先應該接受懲罰。耶肋米亞控告說:「他們草率治療我人民的瘡痍,說:『好了,好了!』其實却沒有好」(耶六14)。厄則克耳喊說:粉飾已經够了! 牆應該倒坍(則十三15 —16)。但當牆倒坍後,那些預言災禍者,從此確知幻想不復可能,而重新宣佈平安。天主向被放逐的人宣佈說:「我知道我對你們所懷的計劃,是和平而不是災禍的計劃,令你們有前途、有希望」(耶廿九11;見卅三9)。將來要訂立一個和平的盟約,消滅猛獸,保證安全、祝福(則卅四25 —30),因爲,天主說,「我要與他們同在一起」(則卅七26)。

b 末世的平安:
有關平安的爭論成爲先知所傳音訊之整體的根基,在成爲有關末世宣講的主要題材之後,眞正的平安便擺脫其塵世的限制及邪惡的偽裝。先知們威脅性的預言在結尾時,常預告將來美滿的復興(歐二20………亞九13……)。依撒意亞夢想到「和平之君」(依九5;見匝九9- 10),他麥賜予一個「無膜的平安」(依九6),要開闢一個新的樂園,因爲「他本人將是和平」(米五4)。大自然要臣服於人,分裂的兩個王國將要和好,一切邦國將要和平相處 (依二2……;十一1……;卅二15—20;見六五25),「正義的人必要興盛」(詠七十二7)。這和平的福音(鴻二1),巴比倫的獲救(依五二7;五五12),都要由受苦的僕人來實現(依五三5),他藉着自己的犧牲給人宣告將來的和平的代價。從那時起,「平安將歸於遠近的人!創傷將被治癒」(五七19)。人民的統治者將是和平與正義(六十17)。「我要在〔耶路撒冷〕身上廣賜和平,有如河流一般,我要賜給她萬國的光榮,好似汎濫的江河」(六六12; 見四八18;匝八32)。

c 最後,智者的思考引起真正平安的問題。
信仰肯定說:「愛幕你法律的必飽享平安,沒有一點失足跌倒的危險」(詠一一九165),但事質上似乎正是相反(詠七三3),因此而發生報酬的問題。除非人相信身後的一個完全的、個人的生活,這問題不會完全解決:「義人的靈魂在天主手裡… …在愚人看來,他們算是死了……其實他們是處於安寧中」(智三1ff),就是說,在美滿的福樂中,並與賜予者融洽、相通,簡言之,就是真福。

三、基督的平安

先知與智者的希望,在耶基督身上成為事實,因為在祂身上並藉着祂罪惡終被克服,但是幾時罪惡在人身上沒有完全死亡,幾時尚未到主第二次降來的日子,平安只是將來的一種恩賜,先知們的宣講也因以保存着它的價值:「爲締造和平的人,正義的果實,乃是在和乎中種植的」(雅三13;見依卅二17)。這是新約——自路加至若望以及保祿-—所宣揚的喜訊。

1. 路加
路加在他的福音中描繪了和平之王的形貌。在他誕生的時刻,天使給天主鍾愛的人宣告平安(路二14);高興的門徒們在伴同國王(耶穌)進入祂的聖城時,也重複這平安的喜訊(十九38),但耶路撒冷不願意接受(十九42)。在和平之王的口中,塵世不安的祝福成爲救恩的宣佈:一如一位慈善的猶太人,耶穌說:「平安的去吧!」,但是耶穌這一句話恢復了血漏者的健康(八48平),救免了罪婦的一切罪過(七50),藉此而表現出祂已征服疾病和罪惡的能力。 門徒如同耶穌一樣,走遍各城鎮,向人民祝福平安,宣告耶穌的救恩(十5—9)。但是這救恩却擾亂了這世界的和平:「你們以爲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不,而是來送分裂」(十二51)。爲反對世間騙人的安全,耶穌並不以如先知那樣施行威脅爲滿足(十七26-36;見得前五3),他要把同一家的成員分散。按照一位基督徒詩人的說法,他來不是爲消滅戰爭,而是爲賜給和平、逾越節的和平,這是他最後勝利的果實(路廿四 36)。他的門徒們要到世界的邊緣宣揚以色列的平安(pax israelitica)(參閱宗七26;九31;十五33),這平安就宗教觀點來說,有如羅馬和平(pax romana )的一種變相(參閱廿四2),因爲天主藉着基督 ——明示自身爲「萬民之主」——宣告了和平的喜訊(十 36)。

2. 保祿
保祿在他書信中的問候辭裡,平常把恩寵與和平連在一起,由此而確定了平安的根源及其穩定性。他特別顯示出平安與救贖的聯繫。 基督是「我們的平安」,祂締造了平安,祂使兩個民族合爲一個身體,而使他們和好(弗二14-22) ,「祂使萬有,無論是地上的,或是天上的都與自己重歸於好,因着祂十字架的血建立了和平」(哥一20)。是因為「我們聚合成爲一體 」,「基督的平安才在我們心中作主」(哥三15),這也是賴聖神之功,因為祂在我們之間交織了牢固的聯繫(弗四3)。每個信者一成義,使藉着耶穌基督與天主和好(羅五1),祂是仁愛、和平的天主(格後十三11),祂「完全」聖化信者(得前五23)。平安一如愛德和歡樂是聖神的果實(迦五22,羅十四17),是永生在現世提前實現(參閱羅八6);這平安超乎一切理解(斐四7),在磨難中仍然存在(羅五1—5),在我們與他人的來往中作我們的開導(格前七15,羅十二18;弟後二22),直到那一日來的時刻:那一日復活耶穌的平安之主(參閱希十三20),在毀滅撒殫之後(羅十六20),要將萬物恢復到它們原始的完整。

3.若望
若望使啓示更爲清晰。他與保祿有同樣的觀點,即平安爲耶穌所作祭祀之果實(若十六33);與世間的平安毫無關係,這也是「對觀福音傳統」所持的觀點。

舊約視天主在自己子民中之臨在,爲平安之最大恩惠(如肋廿六12;則卅七26),若望依照舊約這種觀念,給人指明:平安的根源與事實都在於耶穌的臨在,這是若望觀點所有的獨特處之一。在門徒們與耶穌即將別離的前夕而憂心忡忡時,耶穌安慰他們說:「我把平安留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若十四27);這平安不再與祂塵世的臨在相連,而與祂對世界的勝利相連;戰勝死亡的耶穌,除平安之外,也賜予聖神和赦罪的權柄(若廿19-23)。

4. 予人幸福的和平觀:
基督徒抱着一個不可動搖的希望,希望將來得見天上的耶路撒冷(默廿一2),目前就努力使幸福實現:「從事和平工作者的人是有福的」(瑪五 9),因為這就好像與天主一樣地生活,這就是在獨生子耶然內作天主的子女。 爲此他要盡全力在世間建立和睦與安寧。這種基督徒對世間和平的政策,由於沒有幻想,所以更爲有效。有三個原則作爲這政策實行時的指南。
- 只有在整個宇宙於世末之日 ,普遍地承認耶穌爲主宰時,決定性與普遍性的和平才能建立。
- 只有超越種族、階級和性別的教會(迦三28;哥111),能在世間各民族中作爲 和平的處所、標誌和根源,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聖神的施予者。
- 只有在天主前的正義和人與人之間的正義是和平的基礎,因爲只有正義能摧毁罪惡—紛亂的根源。基督徒應藉着聆聽天主的話以維持其追求和平的努力;只有天主賜予和平,祂藉著一首聖詠給人講話,這聖詠總括了歷史之主的一切屬性:「天主所說的話,確是和平的綸音……忠信從地下生出,正義從天上遠矚。上主必賜下康樂幸福;我們的大地必有他的收穫。正義在上主面前行走,和平必隨上主的脚步」(詠八五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