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良十四世 《偉大的人類》通諭
社會正義原則
77.
對基督徒團體來說,社會正義是跟隨耶穌、忠於福音的具體途徑。新約中,耶穌「向窮人傳報喜訊」(路4:18),並把自己與卑微的人、病人、囚犯和異鄉人連結在一起(參閱:瑪25:31-46)。祂藉此教導我們:正義源於手足情誼,也在手足情誼中得以圓滿;因為我們與天主、與弟兄姊妹的關係,具體地體現在我們如何對待身邊最微小的人。然而,正義不僅關乎個人的行為,也關乎社會結構如何被構思與安排。在這方面,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提醒我們,每一個制度都應服務人及其尊嚴。因此,社會正義的標誌就在於:一個社會、經濟與政治秩序,是否有能力讓每一個人 一尤其是最弱小的人一 真正過上有尊嚴的生活,而不讓任何人被遺落。
78.
近代教會訓導一再強調,社會正義要從最弱小的人開始。聖若望保祿二世教宗提出「優先選擇窮人」,這項選擇必須引導個人與社會的各種決定;教宗方濟各則譴責那種不斷製造新型排除的「丟棄文化」。從這個角度看,社會正義要求我們以最脆弱的人為起點,重新看待每一個人與每一個團體:窮人、移民、難民、國內流離失所者、暴力受害者,以及生活在都市邊緣或生命邊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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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正義」這個概念幫助我們認清:不義不只來自個人的錯誤選擇,也來自那些會持續製造不平等的結構、機制,以及經濟與文化體系。聖若望保祿二世曾就此談到「罪的結構」,這些結構違背天主的旨意,因此需要個人與社會的悔改與轉變。由此可見,正義不只是更公平地分配資源,或修正眼前的不義;它還帶有修復的層面。 正義要修補破裂的關係,讓被排除的人重新回到共同生活之中,並正視各種不義所造成的創傷,例如戰爭、殖民主義、種族或性別歧視、針對整個民族的暴力,以及剝削。 這可能包括:恢復那些長期被忽視者的尊嚴與發言權,修補集體記憶中的創傷,反對歧視性的法律與做法,並實際幫助那些至今仍在承受過去不義後果的人。
80.
在我們這個時代,社會正義也必須面對數位科技所塑造的環境。全球網絡、平台與人工智慧系統的擴散,正在改變我們獲取資訊、溝通交流以及取得服務的方式。要實現正義,就必須防範新的排斥形式,避免人的自由遭到剝奪:有些個人與民族無法取得基本科技,甚至被排除在外;有些群體暴露在侵入式監控之下;有些社會族群則因不透明的演算法而受到不公平對待,而這些演算法往往固化既有的偏見與歧視。在數位時代,一個公義的社會秩序應保障所有人平等獲得機會,保護社會中最年幼與最弱小的成員,對抗仇恨與虛假資訊,並使數據與科技的使用受到公共監督;如此,指引社會的就不再只是利潤,而是每一個人的尊嚴與所有人的公共福祉。
81.
今天,衡量社會正義的重要標準之一,就看社會如何對待移民、難民,以及那些因貧窮、暴力、氣候變遷與環境災難而被迫離開家園的人。一個社會如何對待他們,正揭示了它的正義感究竟是受恐懼驅使,還是受手足情誼的精神所引導。教宗方濟各敦促我們,不要只把移民視為一個有待管理的問題,而要看見他們是天主子民在旅途中活生生的圖像。他們是有尊嚴、有能力、有夢想的人;他們有權受到尊重,並成為接納他們的社會中的活躍成員。在這方面,社會正義至少包含兩項相輔相成的承諾。一方面,要回應那些被迫離鄉者的正當期待:為他們提供安全合法的途徑、有尊嚴的接納環境,以及真正融入社會的管道。另一方面,也要促進人們在自己家園中和平、安全地留下來的權利,從根源上解決迫使人們遷徙的原因,包括經濟不義與氣候危機。 當這些要求受到尊重時,移民便能成為各民族之間相遇與彼此豐富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