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湘婷
從聖多瑪斯.百克之死論權力與影響力
公元1170年的一個冬天,寧靜的崁特伯雷教堂內發生了一場驚世的血案,聖多瑪斯.百克在主教堂內祈禱時,被四名由英王亨利二世派來的騎士用刀劍刺死。導致這場血案的是皇庭與教庭的權力鬥爭。亨利二世希望從教庭手上取回審判信徒的權利。 而被亨利二世委任成崁特伯雷主教的百克則堅持只有教庭才可以審判信徒,極力反對「克萊林敦法規」(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 的通過 [1]。
關於百克之死 - 是主動、是被動?
對於百克堅持教庭不被世俗化,其中一名支持亨利的主教曾經這樣描述過百克:「他從前是一名蠢才,他今後也會是一名蠢才。」(A fool he was, a fool he will always be)[2]百克曾是一個寂寂無名的富家弟子,他受到前崁特伯雷主教狄奧巴德(Theobald) 的賞識,推薦他成為宰相。亦因為他與當時已是英國國王的亨利二世異常投契而被受重用。百克更運用他的管治才能,在亨利不在國內時把英國打理得井井有條。這都可以反映出他是一個有野心、不甘於平凡及付有遠見的政治家,而並不是那位主教所描述的蠢才。
姑勿論百克的堅持是帶有私心還是一心只為教會效力也好,他已成功地把自己名留青史。他成功的關鍵是他為教會而犧牲自己的性命。百克在與亨利的權力鬥爭中得到法國國王路易七世和教宗亞歷山大的支持而緊握談判的籌碼。在四名騎士抵達崁特伯雷前,百克已經得知自己將會有性命的危險。可是他並沒有像先一次那樣逃到法國尋求庇護,反而靜待在主教堂內等候他們的來臨。對於殉道的機會,他以期待的心態來面對。他曾經這樣說:「主你已經擁有一位殉道者聖亞爾菲治 (Saint Alfege),如果你是渴望的話,那在不久的將來你便會再有一個...主啊,我是會這樣來到你的身邊。」[3]
由權力鬥爭轉化為影響力
百克最終放棄爭奪權力、犧牲自己的性命是因為他察覺到影響力的重要性。那麼權力與影響力又有何不同? 權力是「支配他人的行為的�L制性力量」[4] ,而影響力則是「一種不依靠權力就能夠使人自覺自願的跟隨你,跟著你的能力。」[5] 權力會隨著一個人生命的終結而隨之而去。亦因為權力的不穩定而才會有權力的鬥爭。影響力卻是「內在的」、「自然的」和「不受時空所限制的」 [6]。它好比生命的廷續。一個人死後,影響力還是會存在的。
百克從聖亞爾菲治 (Saint Alfege)* [3] 的事例上領會出殉道的影響力。殉道可以把一個被大眾唾棄的人變成一名受後人敬仰的聖人而影響後世的思想。他的遠見使他由一名英國的叛徒(traitor)變成了聖多瑪斯.百克 [7]。放著他靈位的崁特伯雷主教堂亦因為他的名氣而成為了英國最受朝聖者歡迎的聖地 [8] 和獲捐獻最多的主教堂。除此之外,人民為紀念百克,把每年的
*第二十八任崁特伯雷主教,亦是在殉道後被封為聖人
權力的運用技巧
普遍認為四名騎士錯誤殺掉百克是基於亨利的壞脾性 [9]。雖然亨利不能像百克一樣贏得民心,但他在權力運用的技巧上可說是比百克優勝。百克雖然目標清晰,知道自己的首要任務是保持教庭的神聖,可是他看不見的是在權力鬥爭中只清楚自己的目標是並不足夠的。他忽略了「平衡關係」[10] 的重要性。所謂「平衡關係化」是去理解會影響自身成功的人的利害關係,而以此平復反對的聲音。百克在國內被孤立,甚至不少的主教都支持亨利削弱教會權力的議案。他卻只跟敵方硬碰,更不惜施壓教宗亞歷山大去把敵方逐出教會。[14] 亨利卻深明要在這此權力鬥爭中勝出,不單要採取軟硬兼施的手法,更要懂得利用利害關係去達成目標。亨利認為百克可以幫助他由教會手上取得更多的權力,便委任他成主教,利用他在教會的地位達到自己的目標。雖然這個如意算盤未有打響,但這已反映出亨利喜歡藉助利害關係。而最能代表他運用權力的技巧是他有效地煸動了四名騎士到崁特伯雷剷除百克,卻又能給自己預留一個下台階。
問題是為什麼四名騎士會因為亨利的一句非命令式的說話而自行把百克刺死? 要理解這句說話的引動力應從權力的分類看起。權力可被分成五個類型: 「�L制性」、「功利性」、「操縱性」、「合法性」及「人格型」。而正正在背後把亨利這句非命令式的說話加上效力的是其中兩個類型:「強制性權力」及「功利性權力」。「強制性權力」運用懲罰的方式去影響他人的行為,而「功利性權力」則以「利益」作主導 [4]。雖然亨利並沒明確說出執行與不執行殺掉百克的後果。然而,話是從一
其實亨利的政治手腕非常符合馬基維利的<<君王論>>內所描繪的理想君王應有的條件。馬基維利認為
結論
自古「權力」和「影響力」是分不開的。亨利運用權力推行普通法,打好英國穩健的法律基礎成為英國法律之父,影響極為深遠。[1] 然而教會本是以個人修為上的影響性為本,但卻又無法與政壇上的權力鬥爭保持距離,引致中世紀中期至未期坐享龐大權力的教會陷入腐敗、被世俗化的局面,變得進退兩難。(2,045字)
* 楊光斌將權力分成五個類型:「�L制性權力」、「功利性權力」、「操縱性權力」、「合法性權力」及「人格型權力」。「強制性權力」運用懲罰的方式去影響他人的行為,而「功利性權力」則以「利益」作主導;「操縱性權力」是對他人作思想上的洗禮,因而操控他人;「合法性權力」是權力被動者依賴別人為自己作決定而造就了「掌權者」;「人格型權力」是以個人的獨特素質作為權力獲取的主要因素。 [4]
參考書目
[1] C. Warren
Hollister;<<西洋中古史>>;張學明譯
[2] Simon Schama; A
History of British {Dynasty: 1916 -4005,
[3] M. Foster Farley;
British Heritage Magazine; Aug/Sept 1998;
http://historynet.com/bh/blbecket/index1.html
[4]何增科; 近年來我國政治權力研究綜述; 中央編譯局; http://www.cctb.net
[5]章哲, <<權力≠影嚮力 >> ;
http://www.wiseman.com.cn/specialist/sptheory/031021/0310005
[6] http://www.ahut.edu.cn/yxsz/ggxy/glx/kcjg/ch05.doc
[7] http://www.jcanu.h.pg.ig.com.br/history/h4dec/29becket.html
[8] Ursula Betka; “Pilgrimage Shrines of Medieval
http://www.cc.jyu.filmirator/Blick.pdf
[9] Alfred Duggan; “Thomas Becket of
[10] John P. Kotter; <<權力與影響力>>;孫琳, 朱天昌譯; 1997
[11] Nicolli Machiavelli; “The Prince”,
[12]葉永文;< <宗教政治論>>, 1999